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,培养高技能人才,加大办学条件 各项投入,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市场 监管局《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赣 教规字〔2021]7 号)和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 2025 年非营利 性民办高校学费调整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财字〔2025〕3 号)文 件精神,结合学校年生均培养成本,参考省内同类院校相同专 业大类收费标准及市场需求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信原则,特 制定本方案。现公示如下。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13日—2025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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