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“小伟人”企业和经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“小伟人”企业名单的布告》(工信部企业函〔2022〕191号)、《省经信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浙江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名单的告诉》(浙经信企业〔2022〕148号)、《省经信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第二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告诉》(浙经信企业〔2023〕23号)和《关于印发余杭区推开工信经济高水平开展财务政策实施细则的告诉》(余经信〔2022〕27号)等文件精力,经研讨,并报区政府赞同,2022年余杭区浙江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和国家级“专精特新”小伟人企业奖赏资金分批下达,本批次下达资金合计6090万元,现按要求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7天(2023年7月1日-7月7日)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经过来信、来电等方式,向区经信局、区财务局反映公示目标存在的问题。单位反映问题的,须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问题的,须署实在名字和联络方式,以便联络。为确保贰言处理的客观、公正、公正,匿名贰言将不予受理。
0(奖赏资金已经过《关于下达2021年度余杭区浙江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奖赏资金的告诉》(余经信〔2022〕61号 )及财务预拨方式提早下达)